根据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招聘的相关要求,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程序,徐晓君同志符合聘用条件,拟聘用为政府辅助工作人员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7天。
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,请向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8月14日。
监督电话(传真):0757—86320919。
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
2013年8月8日
附件1: 公示人员名单(第四批)